新报讯(记者 牟 野)根据国家教育部、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以及《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》,我区日前出台了《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实施办法》。据了解,此次体育专业考试将于5月6~19日进行,内蒙古师范大学、内蒙古民族大学将承担测试任务。
届时,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乌海市、巴彦淖尔市、鄂尔多斯市、锡林郭勒盟、乌兰察布市、阿拉善盟的考生得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体育专业考试,赤峰市、通辽市、兴安盟、呼伦贝尔市的考生到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体育专业考试。考生凭《准考证》考试,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再进行补考。具体考试时间由两所主考院校安排。
根据规定,考试成绩要当场向考生公布(个别球类专项除外)。每个项目考试成绩或者考试结果公布后,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,未经确认的考试成绩无效。